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海师办函〔2025〕25号)文件要求,学院对申报人材料任职资格、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等进行审核,经材料展示和学院教职工民意测评,现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3日—7月7日,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
申报人提交的《海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纸质版及佐证材料公示地点:学院办公室(205)
若对以上申报人材料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办公室电话:0898-65882015
附件:2024 附件3-1:海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教师系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