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学年海南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招生公告

时间:2025-10-28浏览:447


根据教育部国际司及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本年度我校将开展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外国学生开放申请。申请者可根据公告中的申请条件提交申请。

一、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当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硕士学位者,中文水平:文科专业要求新HSK5级180分以上(国际中文教育专业需要新HSK5级210分以上);理工科专业要求新HSK4级或以上;

5.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攻读博士学位者,中文水平:文科专业要求新HSK6级180分以上;理工科专业要求新HSK5级或以上;

6.申请英文授课专业者,生源国为英语母语国家或上一阶段学历教育为全英文授课者英语免试,非英语母语国家者须达到托福成绩78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0及以上水平;

7.申请俄语授课专业的国际学生,生源国须为俄语母语国家;

8.须通过专业学院面试;

9.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我校在学术能力、语言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二、招生类别及专业

招生类别为硕士奖学金及博士奖学金,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1.硕士奖学金招生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授课语言

学制

1

国际教育学院

国际中文教育

中文

2年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外马克思主义

中文/俄语

3年

3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中文

3年

4

历史文化学院

中国史

中文

3年

5

教育学院

教育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职业技术教育学)


中文


3年

学前教育

中文

3年


特殊教育

中文


3年


教育管理

中文


3年


现代教育技术

中文


3年


6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中文/英文

3年

生物与医药(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

中文/英文

3年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化学工程)

中文/英文

3年

7

生命科学学院

生态学(动物生态学、植物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修复生态学、动物行为与进化)


中文/英文


3年

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森林生物多样性)


中文


3年

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中文

3年

9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中文




3年

10

美术学院

美术学

中文

3年

设计学

中文

3年

美术与书法

中文

3年

1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中文

3年

1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理论经济学

中文

3年

国际商务

中文

3年

工商管理学

中文

3年

13

音乐学院

钢琴

中文

2-4年

音乐表演

中文

2-4年

钢琴演奏

中文

2-4年

音乐学

中文

2-4年

声乐表演

中文

2-4年

音乐教育

中文

2-4年

14

初等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数学与科学)

中文

3年


2.博士奖学金招生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及方向

授课语言

学制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外马克思主义

中文/俄语

4年

2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中文

4年

3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学生物学)

中文/英文

4年

4

生命科学学院

生态学(动物生态学、植物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修复生态学、动物行为与进化)

中文/英文

4年

5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据科学与应用)

中文/英文

4年

三、奖学金资助内容

1.免交学费;

2.提供免费校内住宿(双人间);

3.提供奖学金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如下:

A.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

B.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4.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文或英文填写)。

2.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7年9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4.学习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5.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两年内)且与相应中文水平要求相符的HSK成绩报告。申请以外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应根据学校要求提供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如雅思或托福成绩单。

6.预录取材料:

A.预录取通知书;

B.邀请信。

7.来华学习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须由中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只可以用中文或者英文书写。

8.推荐信。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9.个人作品。申请攻读艺术、设计类等专业者,可通过“作品/其他支撑材料 ”上传个人作品类材料(如影像、绘画作品等)。

10.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2.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1月12日

六、申请流程

1.申请者按照第四项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

2.申请者在我校国际学生管理系统:http://study.hainnu.edu.cn/提交申请。

3.我校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提供预录取通知书以及邀请信。

4.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提交申请(受理机构编号为:11658),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七、录取及通知

1.未在我校国际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者、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海南师范大学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申请者进行必要的考核或面试后择优录取。

2.学校将于3月底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推荐人选名单及申请材料。

3.留学基金委对学校录取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后,签发《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

4.留学基金委将在7-8月最终确定录取名单,而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中的邮件地址发送给学生本人。

5.学生收到录取材料(电子版)后根据学校开学时间办理签证到校报到。

6.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注意: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不含各类一次性奖学金的资助),一经发现,其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将予以取消,并须退还已领取的中国政府奖学金。对于刻意隐瞒的,除取消奖学金资格外,三年内不允许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邮编:571158

电话:0086-898-65819460

传真:0086-898-65819460

邮箱:hainnu@sina.com

网址:http://gjwh.hainnu.edu.cn

微信公众号:“海南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或“Hainannu ”


附件1: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流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