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6来源:学院办公室作者:编辑:
接国家汉办最新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印尼教育文化领域的合作,应印尼文教部需求,汉办委托我校将在
请各学院按招募条件(见附件一)认真做好志愿者储备人员报名工作,并于
联系电话:办公 0898-65813170
海南师范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附件一:
一、 推荐人选
1.推荐对象。
主要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对外汉语、中文、外语等相关文科专业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具有相关教学经验、掌握印尼语或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2.候选人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与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印尼语;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已参加我办志愿者选拔未被录取者不得重复报名。
二、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5月初开始,培训时间拟定两个月,培训结束时我办将统一组织培训结业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录取
我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培训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五、派出及待遇
1.派出时间拟定为2012年8月底,任期为1学年。
2.志愿者派出前须前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由派出单位审核其体检结果并报我办备案,体检合格方可派出。
3.我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650美元的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一次性派遣费,往返国际旅费和出国人员意外伤害、医疗及紧急救援保险;印尼方提供每人每月150美元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或医疗费用。
六、选派经费
志愿者储备人员招募、培训及派出经费由我办提供,请各选派单位于
七、管理措施
1.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应届毕业生的志愿者,出国期间档案可留存原学校,回国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就业;派出前为在职人员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各推荐单位需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并根据学校实际,参照国家有关志愿者激励支持政策,为派出志愿者制定鼓励性措施。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赔偿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的资格。
国家汉办志愿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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