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4 08:30 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
(海师办[2014]76号)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依据《海南师范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的三种类型
第一类:死亡
指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导致的各种死亡。包括自然灾害、突发疾病、交通事故、溺水、自杀、他杀等。
第二类:严重疾病
指国际学生患特别严重的疾病,包括严重的非传染性和传染性疾病。如各种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性病等。
第三类:涉及国际学生的各种事件及纠纷,具体包括下列几种:
1、群体类事件: 主要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群体性的斗殴等危及校园稳定的事件。
2、案件类事件:涉及国际学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响较大或数额较大的盗窃案件,投毒案件,涉毒案件,爆炸案件,涉及剧毒药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纵火案件等。
3、事故类事件:涉及国际学生的空难、海损、交通事故、中毒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和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等。
4、灾情类事件:影响到国际学生的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重大险情,流行的重大疫情和其他对教学、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的灾害等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在学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国际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上,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学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学校和社会秩序失控、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国际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从法规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外事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国际学生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外事侨务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及其他招收国际学生的学院组成。
(二)学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外事侨务处,由外事侨务处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负责人分别担任正副主任。学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国际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处理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各院系落实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部门、各院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国际学生所在学院作为国际学生事务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在本学院学习的国际学生的具体事务。
各学院要制订应对国际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海南师范大学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出现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控制局面并向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 管理支队、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等部门汇报,不得延报。指挥小组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特紧急突发事件,可直接报海口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省教育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等部门,同时抄报学校。
(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电话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各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党委办公室或学校办公室和上级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后已经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
(一)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
根据事件的类型和程度不同,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如有国际学生受伤,立即就近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如是社会人员来校和国际学生闹事,立即拨打公安“110”报警,并将闹事人员扣留。若为财产被盗案件,报警同时安排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向国际学生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和价值,并做好登记。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二)及时执行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
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应急指挥小组须督促检查各项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的落实执行,参与事件处理的工作人员,要注意让事件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保护国际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利。
(三)积极配合医院、消防等部门工作
突发事件涉及医院、防疫、消防等部门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四)及时向学生家属(监护人)通报情况,并尽力做好家属来华处理善后事宜的接待工作
凡国际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小组办公室在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后,应及时向学生家属(监护人)通报情况,并尽力做好当事人家属来华处理善后事宜的接待工作。
(五)国际学生发生正常死亡案件,应由外事侨务处及时通知有关外国驻华使领馆
国际学生发生正常死亡案件,学校在根据上述处理程序处理之后,由外事侨务处按程序及时通知有关外国驻华使领馆。
(六)学校有义务告知被逮捕的学生向其本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通报情况
对于被公安部门拘留或逮捕的学生,学校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其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向其本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通报情况。
(七)各类奖学金生如发生突发事件,还需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等主管部门
各类奖学金生如发生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办公室除了按照以上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外,同时应在第一时间按奖学金类别电话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在现场处理后,尽快将事件基本情况书面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八) 突发事件处理完成之后,要及时总结和存档
指挥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客观地对事件进行总结,并对处理工作的组织程序、计划方案、决策措施、预后效果等各方面资料汇总存档。
五、日常预防预警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国际学生的防范意识
每个学期开学时,通过组织国际学生开会,强调提高警惕,预防突发事件;不定期开展案例教育和安全演练,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提高应对能力,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告知国际学生将所在学院的联系方式留给自己的家人,提醒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如果出现无法和本人联系的情况,可以和学校联系取得帮助。
(二)及时更新国际学生联系方式
与国际学生所在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干部、班主任、导师保持联系,及时更新国际学生联系方式,随时了解学生动态,保持沟通。
(三) 规范国际学生外出请假制度
对违反请假制度规定的国际学生应给予警告等处理。
(四)定期和不定期到国际学生公寓进行检查
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到国际学生公寓进行检查,使国际学生养成良好习惯,提醒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时刻保持安全防范意识。
(五)加强国际学生公寓的管理
确保国际学生公寓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在节假日期间,建立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提高警惕,和学校保卫处、海口市公安部门保持联系以防止和应对校内国际学生突发事件。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及常用电话
(一)海南师范大学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人员联系方式
外事侨务处办公室:86-0898-65884229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86-0898-65813412
(二)校内紧急求助电话
报警中心: 65808110 (短号:8110)
国际学生公寓电话:13876980259
学校值班电话:65884843
(三)校外紧急求助电话
匪警:110
火警:119
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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